东莞市产权登记知识问答
1、权属人名称变更了,如何办理变更手续?
答: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办理:1、《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》;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3、原《房地产权证》;4、名称变更证明;5、工商部门查询函(法人名称变更的);6、董事会(股东会)决议(法人名称变更的);7、免契税证明(法人名称变更的);8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2、房产证遗失后,如何补办?
答:权属人先在东莞日报刊登遗失作废声明,一个月后持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补办:1、《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》;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3、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的东莞日报;4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3、购买二手房后如何申请办理房产证?需要提交什么资料?
答:申请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:1、《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》;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3、原《房地产权证》;4、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;5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;6、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办证证明;7、已过户的《土地使用证》(自建房提供);8、其他必要的材料。
房管所受理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《房地产权证》。
4、商品房如何办理房地产权证?
答:商品房办理了初始登记(即确权)手续后,申请人带齐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:1、非网签合同提供已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买方存),网签合同提供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买方存)和《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》;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3、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销售(转让)办证证明或广东省东莞市不动产销售(转让)发票和东莞市转让(销售)房地产完税证明;4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;5、《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》;6、其它必要材料。
房管所受理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《房地产权证》。
5、如何申请办理自建房屋(私房)的房产证?
答:申请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办理:1、《土地使用证》;2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3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;4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;5、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》或《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》;6、《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》;7、申请人身份证明;8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房管所受理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核发《房地产权证》。